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城镇化事情暨城乡融合生长事情部际联席集会制度,同时明确,不再保存推进新型城镇化事情部际联席集会制度。
据了解,联席集会由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8个部分和单位组成,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为牵头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城镇化和城乡融合生长事情,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事情安排,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事情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会商相同、信息共享、监测评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集会由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主要卖力同志担当召集人,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有关卖力同志担当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卖力同志为联席集会成员。联席集会成员因事情变换需要调解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集会确定。联席集会可凭据事情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集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担负联席集会日常事情。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生长和革新委员会有关卖力同志兼任。联席集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卖力同志担当。
联席集会凭据事情需要召开集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集会,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凭据事情需要提出召开集会的建议�<峥烧偌糠殖稍钡ノ患尤�,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分、地方和相关专家加入。在集会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集会,研究讨论联席集会议题和需提交联席集会议定的事项。联席集会以纪要形式明确集会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凭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协力,认真落实联席集会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落到实处。联席集会办公室要增强跟踪催促落实,实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